先天不孕!14年前42歲富婆「卻被告知有個兒子」 DNA鑒定「是親生」驚呆眾人:哪來的?

現在張席偉也不和自己對峙,最終法院審判,王宗瓊的兩個孩子歸她撫養,張席偉需要每月每個孩子支付1000元(4500元台幣)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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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瓊並沒有得到夢幻的愛情,並且張席偉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再也不見蹤跡。

之後的多年間,王宗瓊跑了廣州、韶關、武漢、梅州等張席偉曾經去過的地方,卻一直沒有尋找到他的下落。

這個富婆為了愛情可謂是拼盡所有,因為找不到心上人,她甚至在網上懸賞108萬元(486萬台幣),希望有好心人能給她提供張席偉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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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打官司的2003年到2008年,一直是一無所獲,張席偉就是不見了。

這麼多年間,王宗瓊一直單身,並且養著兩個女兒,從一開始瘋狂尋找,到後來她也慢慢釋懷了。

可是這個孩子的到來,讓王宗瓊感到不知所措,又一次打破了原本平靜的生活。

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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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兒子奔波上戶口

現在她依舊找不到張席偉,但是張席偉的電話她一直沒有刪掉,兩人雖然沒有了聯繫,但王宗瓊心中還有一些期望。

她認為這個孩子就是張席偉的,張席偉不肯見自己就是愧疚或者心虛,可是孩子沒有爸爸,就沒有辦法上戶口。

利用各種方法依舊沒有效果之後,王宗瓊再次將張席偉告上法庭,希望能夠證明孩子是她和張席偉的,讓張席偉出面,把孩子的戶口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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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極端的方式並沒有讓張席偉出現,張席偉派了一個代理律師,全程由律師來交接這個事情。

律師表示,因為當時張席偉和王小姐之間的事情,讓他的家庭沒有了,並且他的財產並不是自願給前妻的,這些都是損失。

之後,又因為王小姐的糾纏,醫院開除了他,他再去其他醫院,王小姐一直糾纏,他只好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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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再婚後家庭美滿,不想再和王小姐有什麼糾纏了,當時造成的影響對他的生活非常不好,因此他是不會出庭去做親子鑒定的。

張席偉的律師同時表示,因為王小姐說與代孕媽媽交換孩子在派出所門前,有警察為證,但是現在派出所沒有任何訪問記錄,王小姐也找不到這個警察,因此這個不可信。

想要找到孩子的親生父親,王宗瓊就只能寄託於代孕媽媽,她肯定知道真相。

可是當時她沒問出來,現在她更是找不到這個代孕媽媽,線索都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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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法官對於王宗瓊想要做親子鑒定的提議直接駁回了,因為做親子鑒定首先要有證據,證明這個孩子與張席偉有關。

可是現在王宗瓊拿不出任何證據,張席偉也不願意,並且他們這個孩子的孕育和出生都不是正規的方式,因此法官駁回了。

那麼,為何王宗瓊之前在醫院中存放的卵子會被人提取呢?沒有本人同意,卵子被取走並且培育成了人,這不是很危險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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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可怕的事情還有該怎麼辦?如果她之前存放的卵子都成功孕育,那這些孩子們都過來叫她媽媽,誰來負責?

更細思極恐的是,這些卵子和誰的精子結合孕育出來的人,萬一要有心人操縱,讓這些孩子們變成了人口買賣的工具,這個後果又要誰來負責?


若是找不到代孕媽媽,就只能從王宗瓊曾經存放卵子的中山泌尿外科醫院找線索了。

因為自從她接手自己這個「從天而降」的兒子以來,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給孩子上戶口就成了王宗瓊的心病。


畢竟孩子是黑戶,做什麼都不方便,王宗瓊在多年的官司糾纏中,身體健康也出現了很大的狀況。

她擔心自己之後萬一有什麼意外,孩子連個戶口都沒有,這讓她這個做母親的該多自責。

2013年的一天,王宗瓊和律師一起走進了中山泌尿外科醫院,她想要知道,自己在醫院存放的胚胎是誰取走的。


醫院當時記錄的是,王宗瓊一共存放了13個胚胎,但是之後,這些胚胎在不確定的時間裡消失了。

醫院並沒有記錄,在現場給出的說法是,王宗瓊自己取走的。

可王宗瓊表示自己根本沒有來過,並且在胚胎何時取走,何人取走都沒有記錄,胚胎提取人姓名是空白。

醫院到底在掩飾什麼?這樣的說法是說王宗瓊自己不交錢不簽字偷走了胚胎嗎?


結局慘淡

對於這種無稽之談,王宗瓊不能接受,但是醫院也給不出其他的說法。

王宗瓊和律師只能夠離開,之後的調查過程中,王宗瓊的律師希望醫院能夠提供當時冷凍卵子以及張席偉操作的相關資料。

但是法律有相關規定,病人在醫院儲存的精子或者卵子,在沒有本人同意的情況下,醫院是沒有任何權力處理的。


他們就再一次拜訪了醫院,可是這回醫院態度非常強硬,他們表示這個是他們的私事,醫院沒有義務配合調查。

並且當時張席偉在任職期間做出的違法事情,他們並不知情,這個人和醫院現在早就沒關係了,他們也不想再和這些人扯上什麼關係。

再一次遭到醫院的拒絕之後,王宗瓊感覺身心疲憊。

三個孩子加上一個生病的她,現在孩子的戶口還沒有上,這讓她怎麼能夠放心。


而且她向律師說明,其實這麼多年,想要找到張席偉,並不是想讓張席偉承擔什麼責任,只是心中一個念想。

現在再次尋找他,希望他能夠和兒子做一個親子鑒定,也不是想要用孩子來怎樣他,只希望能給孩子上戶口。

兩個女兒的戶口上的都是香港戶籍,她也曾經返回香港給孩子上戶口,可是香港那邊拒絕了。


之後她想著給孩子在深圳這邊上戶口,將兒子掛在張席偉的名下,可是派出所表示,必須要張席偉本人來這裡辦理,才能夠將孩子戶口放在他的名下。

現在張席偉又不出現,王宗瓊還是沒辦法給孩子上戶口,醫院一直拒絕她的請求,她整個人精神打擊非常大。

2015年,王宗瓊向深圳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投訴了深圳中山泌尿外科醫院,希望自己能夠在這裡找尋線索。

結果她得到的批複是醫院免於處罰。


因為,當初她和張席偉私自提取胚胎,並且孕育生命的時候,是2001年5月29日。

但是國內《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對於提取胚胎和孕育生命的相關規定是在2001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

也就是說,當初他們進行試管嬰兒提取精子和卵子的時候,這個法律還沒有開始正式實施,因此處於沒有法律依據的狀態。

最終醫院不用再接受行政處罰,這個結果讓王宗瓊十分崩潰,畢竟現在胚胎不知道是誰取走的,更沒辦法證明孩子和張席偉有任何關係。


法律上也是判定,這個孩子和張席偉沒有任何關係,最終王宗瓊也沒有順利給孩子上戶口。直到2019年,記者找到王宗瓊了解近況的時候,發現孩子的戶口問題仍舊沒解決。

病魔纏身的王宗瓊十分難過,雖然她十分有錢,但是卻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小結:

因為年輕時一些錯誤,讓王宗瓊的後半生都付出了很慘重的代價。

大人們之間不管有什麼樣的恩怨,但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更不應該成為成年人之間的交易。

首先,這個「狗血」的案件中,孩子的父母雙方都在婚內出軌,背叛婚姻和家庭,這是受到道德譴責的行為。

也有一部分這個原因,導致了之後孩子出生沒有完整的家庭,找不到爸爸,得不到父愛等等。


婚內出軌的行為堅決不提倡,不僅不利於家庭和諧,人們幸福嗎,更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其次,代孕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法律堅決抵制的。

代孕不僅僅是將女人當做「生育工具」,更會對社會和諧安定造成極大不良影響。

代孕生出的孩子成了「商品」,更有甚者選擇孩子性別,讓代孕母親墮胎,或者代孕生出的孩子有問題,沒人負責等等都是安全隱患。

最後,對試管嬰兒的規範性和醫院對冷凍胚胎保存的嚴密性等等有非常大的思考空間。

試管嬰兒的初衷是為了幫助那些不能夠正常受孕的夫妻,想要有自己的孩子的夢想。

但是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的話,若是孕育成人,造成不良後果和社會問題都會很多。

冷凍胚胎也是現在一些人為了晚點要孩子,或者是公益捐助的精子卵子,但醫院也有嚴格保密的責任。

雖然這個事情聽起來像是電視連續劇一樣,但是它的確是生活中真實的事情,成年人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才不至於到中老年時為自己一時的錯誤承擔嚴重後果。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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