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件事,去看清一個人到底值不值得深交!

!!注意!!
此文章未上線!更新前請確認文章狀態!

事件一

一次我去一個朋友家做客。她家雇傭了一個保姆,有些年邁了,行動不很便利。

我坐在客廳里喝茶,她笑意盈盈忙前忙,端莊秀美的身影穿梭廚房與客廳間。這是我第一次到她家裡做客,也是我第一次脫離了社交場合地見她。


Advertisements




她陪我聊天時,不停地指揮那個老保姆干這干那,老保姆亦忙前忙,一臉諂媚和惶恐。

臨別時,戰事卻突然爆發——我見到了另外一種場面和另外一種刺耳的聲音——只見我的朋友端坐在餐台前正凜聲斥責那個老保姆。只因為她的玻璃餐台的檯面上被水果弄濕,老保姆沒有按她說的用牙膏去擦洗。

我終於見到了她的另一種表情,那表情好陌生好可怕。她正眼都不瞧一下那保姆,只把目光平視,看都不看面前怯懦著的那個大氣都不敢出的人。她一字一頓地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還要我再告訴你嗎?桌子沒擦乾淨,再用牙膏擦三遍!擦到能照出你的影子為止!

老保姆戰戰兢兢從衛生間拿出一筒牙膏,卻不小心颳倒了水盆,於是,水漫地面,老保姆腳下一滑,撲通摔倒。半天沒爬起來。而她,卻連眼皮都沒動一下。一轉臉,立即堆滿了笑意對我。

Advertisements





我的心一瞬間卻,冷到極致——天那,她竟會變臉!

我再也沒見過她,也沒再接過她打來的電話。我的內心裡,已經不拿她當做朋友了。也許到現在她都不知道我為什麼突然間地疏遠了她。

我無意鄙薄別人的人格和處事方式,但我知道人性的低下和高貴在這樣的細節上是能看得出來的。我不喜歡會「變臉」的人,如同我不喜歡拿撒謊當習慣的人。這種做人的質地上的瑕疵令我無法容忍。

事件二

Advertisements

同樣的一件事。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質地。

那天路過國貿,是重慶路上最繁華的路段。一個乞丐跪地乞討。是個老人,沒有下肢。一寸寸地爬行。路人皆側目,無表情。逢乞必施的我順手掏出一塊錢,扔給了那乞丐,動作嫻熟。

沒走幾步,見對面也走來一個女人。女人衣衫華貴,妝容精緻。很款。她從國貿剛買完東西出來,手裡大包小包。走到乞丐面前時,她停下了腳步,想掏錢,卻騰不出手來。

乞丐「善解人意」地趴在地上擺了擺手,示意女人離開。女人卻突然蹲下了身體,我以為她是想近距離地訓斥乞丐幾句,卻見她用騰不開的手和眼神示意乞丐自己動手去掏她的腰包

乞丐的手,髒到不能再髒,黑得像剛撿完煤渣。可那個女人就那樣蹲在乞丐的面前,任由那臟手去掏她貼身的腰包!乞丐掏了,是一張10元的鈔票。女人站起身,急匆匆地離去。



Advertisements

文章未完,前往下一頁繼續閱讀

下一頁

1/2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