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人拋妻棄子!跟女友同居「養別人孩子」20年 今70歲「報應來了」跪地大哭

再後來,易女士的女兒打算接母親去美國生活一段時間,注意,這裡只是說接母親,並不包含她們口中的楊伯,並表示會按月給楊伯300塊錢(約1299台幣)生活費用。

楊先生對此顯然是不滿意的,既不希望自己被丟下,也不希望生活費用只有300元這麼少,因此就跟易家人產生了矛盾,尤其是易女士的女兒對此非常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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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的內心是非常委屈的,他為這個家庭付出了二十年,老了,沒有收入來源了,需要被人照顧了,發現自己成了一個累贅,他認為此時易女士的出走美國,住女兒家,只是借口,易女士不過是不想管他這個累贅,想跟他分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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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易女士也表示,近幾年楊先生的脾氣性格變化比較大,甚至有過激行為,自己也接受不了,確實想分開了。但楊先生不想就這麼分開,畢竟他為女友家付出了這麼多,如今老了被掃地出門,確實很難接受,想要一些補償。

而易女士的女兒一聽楊先生想要補償,更是怒斥,這麼多年都是母親在照顧楊先生,哪裡來的補償。唯一有證據的就是易女士的兒子買房,楊先生有出力,楊先生表示想拿回他的那一份。

對此,楊先生的兩個兒子表示願意贍養楊先生,也願意幫父親爭取。在多方調解之下,最終易女士一方答應給予楊先生8萬塊(約34.6萬台幣)錢補償,楊先生和易女士分手,然而等到最後簽協議的時候,8萬補償變成了2萬(約8.6萬台幣),楊先生最終還是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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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長達20年的男女朋友關係就此畫上了句號!楊先生此時內心的悲痛和崩潰是顯而易見的,年老了,到底是要為年輕時候的衝動和不負責任買單,只是悔悟得太晚太晚了。

這麼多年,對自己家人造成的巨大傷痛又如何彌補呢?又如何面對當時拋下的妻子和兒子?成年人的世界,要相信感情,但也要提防利益,易女士真的是喜歡自己才跟自己在一起這麼多年?人啊,還是要貴有自知之明!


希望看到的網友都能有所借鑒吧,珍惜眼前人,拒絕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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