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6年沒過夫妻生活!丈夫嫌她「二婚女人」低人一等 讓她獨守空房

因為別人家的孩子,都需要拿錢給父母養老。

但是,他們不需要,因為他們有退休金。

只能說老兩口確實看不上這個兒媳婦,他們總是覺的自己過的日子很好。不管是誰,成為他們家的媳婦,都是來享福的。

事實上她老公陳先生,一月的工資也就是三四千(13500-18000元臺幣)。

最讓董女士受不了的,就是婆婆給她壓力,讓她生一個孩子,家裡不添人行不通。

否則,婆婆這一關是過不了的。

可是,生孩子不是一個人的事兒,需要夫妻兩個人共同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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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了,夫妻生活沒了

董女士理解他們要孩子的心情,那就生吧。

可是,偏偏她的身體有問題了,過了兩三年,都沒有懷上。

她有點愧疚,不得不到醫院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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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說她的身體需要調理,每一個月要到醫院2-3次。

為了生一個孩子,她真的每個月都會到醫院檢查。

這一堅持,差不多就是7年的時間。

當然了,在這7年裡,她曾三次懷孕。

第一次流產了。

第二次又流產了。

她的婆婆得知後,對她意見很大,說她懷孕了到處給人報喜,才導致流產的。

這是嫌棄她懷孕後,經常往醫院裡跑了,沒有養好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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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流產了,她有陰影了。

第二次懷孕,她不得不小心,一有事就去問醫生。

可是,還是流產了。

她也不想流產,畢竟光生孩子花的錢,就有十萬多了(45萬左右臺幣)。

她也挺心疼錢的。

這些錢都是花的她自己的,丈夫就沒有在這方面花過錢。

這些她都沒有計較。

再就是2015年了,這一年她有了孩子,要說這是一件好事吧。

她很高興。

可是,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有了孩子了,她再也沒有機會過夫妻生活了。

因為她的丈夫不再碰她,一連六年都是這樣。

她不清楚,為何丈夫突然對自己沒有興趣了。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丈夫一直介意她是二婚。二婚的女人,就應該低人一等,就應該事事聽從丈夫的。

丈夫說什麼就是什麼,這是她丈夫說的。

到目前為止,她堅持了六年了,不想繼續守活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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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要離婚。


在他們這十多年的婚姻中,吵架很頻繁,都是公公婆婆老公對付她一個人。

陳先生還打破過她的一次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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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給了她600元(2700臺幣)錢,讓她一個人到醫院裡看病。

再就是要孩子期間,她的丈夫只為她掛號3次,剩下的全部都是她自己來操做的。

尤其讓她受不了的是,她弟弟要來他們家,她丈夫不讓來。

等等所有的事情,她根本就沒有感覺到過,來自丈夫對她的愛。

所以,這個婚她是必須要離的。

可是,她的丈夫不想離,為了孩子不願意離婚。

調解人員怎麼給他們調解呢?

可以肯定地說,陳先生已經不愛董女士了,這一點他也承認。

董女士的委屈和絕望,他應該也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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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孩子,就要湊合這個不幸的婚姻?

他們的年紀不大,才四十歲,為了孩子作出這麼大的犧牲。

真的值得嗎?

所以,調解人員給他們從各個角度闡述他們婚姻的不幸,男的太自私了,就是因為妻子是二婚,就要對妻子各種冷漠和漠不關心。

每每遇到事情的時候,都是以忙為借口。

可以說這個婚,已經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了,而且必須要離。

即便是孩子大了,肯定也是理解他們為何這樣做的。

離婚是對所有人的負責。

所以,陳先生不願意離婚,只能說是他自私的一種表現。

還有二婚女人低人一等,這句話很傷人,沖著這一句話,這個婚也必須要離。

一婚的你,在婚姻里又付出過什麼呢?

要知道婚姻講究的是平等,而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奴役。

所以,不管陳先生同意不同意,調解人都支持董女士走各種途徑,把這個婚離了。

離婚對於雙方來說,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經過調解,陳先生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和自私,他說他會考慮離婚的。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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