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班機無法陪考!小孩落榜「她怒告桃園機場」求償148萬 氣喊「被空服員嘲笑」:不讓我登機!

想此當初在機場受辱一事,王女一度想不開甚至還企圖在機場輕生導致身體受傷,因此針對以上種種糾紛他要求機場與航哭公司要賠償小孩的私立學校費用45萬、傷害費用50萬、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43萬2000元以及往返兩岸處理本件糾紛10萬,共148萬2000元。

示意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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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審桃園地院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王女無法舉證機場和及航空公司員工惡意不告知登機門導致她的損失,因此駁回王女的請求。而本案經上訴後,二審高院則認為,王女並非第一次搭飛機,早該熟知搭機程序,且登記證上有明確記載飛機班次、登機時間、登機口等內容,因此當天取得登機證後,理應照登機證的指示前往登機口辦理登機手續。

示意圖/翻攝自素材中國

而且桃機也提出廣播紀錄,當天確實有播出四次國英台語的登機廣播,加上王女也無法舉證機場、航空公司員工有何侵權行為,於是最後還是駁回王女請求,全案定讞。


只能說不管是外出旅遊還是有重要的行程不容錯過,搭乘交通運輸工具的時候,還是早早到該就定位的地方等待才比較不會碰上不愉快的經驗啊~


參考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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