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2年花男友430萬!分手後法院判「需退回380萬」 女方崩潰喊冤:我的貞潔怎麼算?

因為過往保守社會,教導女性沒能力賺錢、需要靠男人養,因此這種遺毒父權思想,讓社會上不少女性談對象,很大程度上就是圖男人的錢,想要過上富裕的生活。娛樂圈當中都有不少女明星嫁豪門,等到兩個人真正交往之後,就會發現並不是想象那樣。這位26歲漂亮徐女士就遇到這種情況,2年前談了一個大十幾歲的男朋友,因為不合適分手。結果被對方起訴追討86萬(約380萬台幣),女方敗訴,現在女方非常崩潰,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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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找尋記者,提到此事她直言不諱表示,談這個男朋友圖對方給自己花錢,所以才會同意對方追求。前男友一開始交往時,對方給自己花錢很麻利,每次節假日都會發紅包,從曬出轉賬記錄中清晰反映確有此事。徐女士表示,前男友貪圖自己年輕美貌,自己相中對方錢財,就是這麼現實。最關鍵一點男方名下還有好幾家公司,能力非常強,這才讓其心動。

兩個人談戀愛之後,對方非常寵愛自己,讓她辭去工作,一切開銷都由他來買單。就連想喝個奶茶,男朋友直接轉賬5200(約2萬3台幣),徐女士收得心安理得。那段時間徐女士過得十分逍遙,還收到男方送給自己的一輛豪車。原本以為這段感情會有一個結局,沒想到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向男方提出分手,結果遭到對方拒絕。要求把花在她身上這些年的花費全部退回來,一共96萬(約430萬台幣),對此徐女士很憤怒。在她看來談戀愛本來屬於你情我願,為什麼現在讓我還錢。那個車子是作為禮物送給我,難道禮物可以隨意收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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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表示兩個人還沒確定關係之前,徐女士就向自己借錢,所以才願意轉錢。兩個人交往這兩年時間,確實為女方花不少錢,但大部分都不是主動贈予,都是女方主動要求。原本打算兩個人結婚,所以才會這麼安排,如今徐女士不願意結婚,就應該退還給自己錢。面對86萬(約380萬台幣)賠償,徐女士感到十分頭痛,選擇上訴。二審前男友提供一份新證據,確實談到男婚女嫁問題,只不過後來徐女士反悔。

有了這份證據,法院判決:要求徐女士賠付男方86萬(約380萬台幣)!徐女士背負高昂債務。現在只能接受這個結果,唯一後悔的就是以前不該貪圖享樂。這個故事對於社會上不少女性,算是一個教訓,明白想要過上好生活,應憑藉自己的努力,就算找一個有錢人,也要以平常心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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