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年剛病逝!86歲老翁堅持「與亡子女友結婚」 女兒得知「怒砸家門抗議」:我要守住媽的遺產...
近日,佛山86歲的標叔
與已故兒子的女友、53歲王女士結婚
標叔女兒認為
王女士是覬覦父親名下的房產等財產
王女士則表示
結婚是為了防止老人被送至安養院
究竟是真愛守護還是圖謀財產?
雙方各執一詞
老人:「女兒的打鬧讓我生活不得安寧」
86歲的老人標叔,今年3月12日登記結婚。而與他登記的王女士,不只比標叔小33歲,更是標叔已故兒子的女友。
標叔聲稱,自己之所以要與王女士登記,一來是王女士的照顧讓他有了要組織一個「家」的想法;二來則是因為自己女兒不斷對自己威脅、謾罵,讓他「逼不得已」。
在順德區龍江鎮東海村,記者找到了標叔。顫抖巍巍的老人打開了大門,說出了他和上述兩個女人的故事。
標叔的老伴於2022年過世,其與亡妻有兩名子女,女兒出嫁後沒有一起生活,兒子則一直未婚。2024年初,兒子帶回了他的女朋友王女士,三人便一直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其間王女士一直照顧他們起居飲食,關懷備至。
天有不測之風雲。今年2月,兒子因肝病去世。兒子過世後,已經有一年多沒聯絡、甚至連微信都已經把他封鎖的女兒忽然出現。女兒不但要求王女士馬上離開,還要把標叔送到養老院,均遭到標叔拒絕。後來,由於不勝其擾,標叔乾脆就把家裡的門鎖換了。
換鎖成為父女關係進一步惡化的導火線。 「我換一次鎖她就砸一次,至今已經有四五次了。」標叔說,除了撬門、砸鎖、堵鎖孔,女兒還破壞家門口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剪斷電線,發起狠來連牆上的磚都被她敲開。女兒不只把王女士的物品丟出屋外,還把自己使用多年的床鋪棉被都統統扔掉,他多次報警也無濟於事。
有一次雙方發生衝突後,標叔還不慎跌倒扭傷了腳踝,他感覺到眩暈不止,只能叫救護車將他送往醫院。有時女兒過來時,還會沒收他的手機,不讓他與外界聯繫,鄰居想幫忙就會換來她的惡言相向。
至於為什麼女兒要這樣做,標叔認為是女兒害怕王女士會搶走他的財產,所以要逼他去養老院。但標叔表示,王女士從來沒有問過他要過任何的錢財,給他的照顧都是無償的,「她真的很重感情,關愛我也是真心的。」
對於自己百年之後的財產處置問題,標叔現在也有了答案:「誰把我照顧好了,我到時就給誰。」
女兒:「我必須保住母親名下的房產!」
標叔的女兒覃女士回憶說,她是去年年初第一次見到王女士。當時她請她哥吃飯,哥哥也帶了王女士。 「我對她印像很差,但只是感覺,說不出原因。」哥哥病故後,父親還堅持把王女士留下來,讓她更為不悅。
覃女士一直懷疑王女士接近父親的動機:「她剛來的時候,聲稱自己叫『王然』,但直到他們登記後,我才知道這不是她的真實姓名。」覃女士說,一個連自己真名都不願意告訴別人的女人,其接近哥哥和父親的目的和動機可想而知。
覃女士表示,在母親過世後的一年多時間內,自己幾乎每天都會回去為父親做飯。只是後來王女士來到了父親家後,她出於對王女士的厭惡,便沒有再來服侍老人。她和親戚在3月4日前後上門時,也是想和父親溝通,希望父親可以讓王女士離開,同時因為他年事已高,也想送他到養老院頤養天年。但是,父親此時已經被王女士「洗腦」,說什麼也不同意。
覃女士承認自己的確有到父親家砸門,但也是因為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寫的是母親的名字,而且當時蓋這個房子時的錢也全部是自己出的,自己理應也可以隨時過去。
不過,標叔聲稱蓋房子的錢,有7萬多(約新台幣30多萬)是來自於村里的土地補償款,有5萬(約新台幣22萬)是他向親戚借的,這一說法與覃女士的說法有出入。覃女士同時也否認與父親有身體接觸導致他摔倒送院。
目前,標叔想將亡妻名下的兩個房屋,即其正在住的兩層半高的自建房,以及旁邊的一個約100平方公尺的鐵皮屋過戶到他的名下,不過覃女士對此堅決不同意。 「反正我現在必須要保住這些房產的,如果是房子是他名下的,我相信他早就給了那個女的了。」
王女士:「我只是希望叔叔可以安享晚年」
「其實很早以前,標叔女兒就已經說我控制標叔,想要他的財產,但我壓根沒有這樣想過。」王女士告訴廣州日報記者,老人所住的房子不但是違建房,還屬於村里的宅基地,外人之間根本沒辦法流轉。王女士說,相反的,是覃女士一直惦記著老人的房子,在她哥哥在世的時候,就已經想聯合哥哥一起將老人送到養老院,然後把房子出租,但她的哥哥沒有同意。
王女士說,標叔的確在他的房子裡為她留出了一個房間,但目前她已經搬離了該房子,但只要標叔有事一打電話,她便會馬上趕來,或者給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忙。
王女士坦承,她與標叔確實已經登記。這是因為,她知道老人一直很抗拒到養老院居住,所以她想著如果自己可以和標叔有夫妻的名分,作為他的監護人,就可以避免他被送到養老院。
「有一次,我還看到覃女士還拿著斧頭砸門,那場景真的很嚇人。」王女士說,老人患有高血壓,本來身體就不好,現在被女兒不斷上門鬧事,對他的身心都已經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 「老人家要求很簡單,能安穩地生活,口袋裡有些零用錢就行了,但她女兒連這點小願望都不能為父親實現。」
「別人不理解我的做法,包括我自己也不理解自己。」王女士說,她知道有人會懷疑她的動機,但自己和標叔相處了一年多,有了親人的感情,登記只是為了幫助老人擺脫困境。 「我並非想要名分,他的財產我也從來沒有想過,我只是希望叔叔能夠安度晚年。」
村委會:「10多次調解均未能化解雙方矛盾」
東海村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為了處理此事,村委、婦委、公安、駐村律師以及龍江鎮婦聯已經先後組織10多次調解,但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調解最後均以失敗告終。
標叔的訴求主要是女兒要協助辦理房產過戶,女兒不能再干擾他的正常生活等。而村裡給的調解意見是:老人無權阻止女兒回家,應該至少留一把鑰匙;適當接受女兒的建議,不能太相信外人。覃小姐方面,也要盡自己身為女兒的義務,不能再以暴力的方式去嘗試解決問題。
而對於老人辦理房產過戶的要求,村委會方面表示,因為房產目前在標叔亡妻名下,只要覃小姐同意,標叔辦好公證等各種法定手續後,村委完全可以協助其辦理過戶手續。
專家剖析:事件反映老人心理危機與關懷缺位
國家二級心理諮商師曾缽茹指出,從個體層面看,標叔在經歷喪子之痛後,當子女關懷缺位時,老人會本能地將生活照顧者轉化為精神支柱,這種依賴關係極易異化為非理性信任。而女兒覃女士的過激行為,是陷入「財產守護者」的身份困局。王女士其異於常理的與老人的登記行為,也引來了社會異樣的目光。
在這起家庭糾紛中,年事已高的標叔無疑是最大受害者。對女兒而言,需清醒意識到暴力手段無法解決根本問題。面對父親明確拒絕入住安養院的意願,女兒應以書面承諾形式保障其居住選擇權,實際消除老人的不安情緒。
對王女士來說,需以更理性的方式協助標叔處理家庭矛盾,推動雙方面對協商,尤其要在財產處置等核心議題上促成建設性對話。
律師說法:婚姻受法律保護權利與義務對等
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律師藺存寶表示,標叔與王女士的婚姻符合自願登記要件,即便存在財產動機質疑,其婚姻效力仍受法律保護。同時需要明確的是,王女士不僅只享有繼承權等權利,更有履行扶養老人的義務。若其消極不作為,標叔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必要扶養費用,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甚至會構成遺棄罪。
在雙方都非常關注的房產歸屬的問題上,登記於覃女士已故母親名下的房屋,經析產後標叔實際持有5/6產權,即使宅基地流轉受法律限制,其也可通過贈與或遺囑自主處置所屬份額。也就是說,目前作為直系親屬的王女士,在標叔同意的情況下,取得標叔的房產份額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如果王女士明確表示不在乎老人的房產,可以透過書面聲明放棄繼承,則更有助於解決對方疑慮和緩和矛盾。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即便對建房存在出資的情況,覃女士多次打砸行為已涉嫌違法,如數額超過一定程度或者造成嚴重後果,她甚至要負上刑事責任。
化解此類夕陽紅婚姻引發的家庭衝突,關鍵在於回歸法律框架——子女應正視老年人婚姻自由權,理性對待財產爭議,激烈對抗不僅加劇親情裂痕,更可能觸碰法律紅線。如雙方在調解組織介入下仍未能解決爭議,則可訴至法院,雙方依法律判決履行,既保障老人晚年安寧,也維繫基本家庭倫理秩序。
感覺這局很難解了⋯⋯。
資料來源: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