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宣告死亡!家人心痛「15年後卻復活回家」看傻眼 學校得知後「將爸媽告上法庭」:可憐的孩子
2016年2月,正當大家在歡度春節的時候,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卻發生了一件怪事。
街頭巷尾的鄰居們在麻將桌上 都議論著同一件事情:
「聽說了嗎,楊家那個失蹤了15年,被判死亡的小兒子楊明,居然活著回來了」
然而,緊接著,又發生了兩件讓人更加震驚的事情。
被判死亡的楊明回來的第二天,他的父親就突然離世。
之後,楊明的母親,也被楊明的母校告上了法庭。
圖-楊明的母親
一個大活人,失蹤15年後為何突然出現?
楊明失蹤的背後,隱藏著哪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事情還要從15年前說起。
15年前,楊明還是一個14歲的少年。
圖-14歲的楊明
初中畢業后,因為學習成績不太好,楊明沒有考上高中。
為了讓孩子學一門技術,找個出路,楊明的父母在當地給他物色了一所中專技校。
在那個年頭,上一所中專技校學費要6000多元。
楊明的家庭並不富裕,為了讓兒子有學可上,楊明的父母咬咬牙為兒子湊夠了學費。
然而,誰也想不到,全家人的噩夢就從這所學校開始。
學校的創始人是一對夫妻,男的叫邱文茂,女的叫楊菊珍。
圖-楊菊珍
因為學校師資條件好,再加上夫妻二人善於經營,讓這所學校在巴中市小有名氣。
楊菊珍和邱文茂也因為創辦這所學校,成為了當地的富裕之家,日子過的紅紅火火。
然而,隨著楊明的入學,楊菊珍和邱文茂的生活也將迎來一場大的變故。
2003年的秋天,楊明順利地進入了這所技校學習。
他選擇了電子技術專業,想著畢業后能夠被分配到電子廠做技術類工作。
驚喜來的太快,剛入學不到半年,他的「夢想」就提前實現了。
那天,楊明的媽媽廖慶華突然接到學校的通知。學校說,廣州有一家電子廠到學校招收實習生,從100個學生中只挑選20個,楊明幸運的被選中了。
學校還說,去實習的學生每個月能領到1000元(約4400台幣)的工資,工廠包吃包住,還能學到技術。
在那個年代,1000元工資並不算低。
兒子才入學半年,就找到了一份月薪1000的工作,楊明的母親十分開心。
但是,當時的楊明才14歲,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難道他的母親就放心讓他去打工?
考慮到家長的擔憂,學校當時承諾,進廠之後,全封閉管理,老師全程陪伴,家長不用擔心。
就這樣,在楊明母親的同意下,楊明被學校送到了廣州的一家電子廠。
而楊明的「失蹤案」,就此發生。
剛到廣州的楊明十分興奮,對大城市的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他經常打電話給家裡,把自己看到的新鮮事物告訴父母。
一個月後,楊明還把自己第一個月的工資寄回了家裡。
表面上看,楊明在廣州的生活似乎一切正常。
然而,三個月後,卻突然發生了意外。
有一次,流水線管理員在查崗的時候,發現楊明突然不見了。
後來調查得知,楊明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工廠,不知所蹤。
楊明在離開工廠的時候,也沒有給家裡打電話,他的父母毫不知情。
學校得知情況后,馬上報了案,並通知了楊明的父母。
一個好端端的孩子,就這樣突然消失了,任何一個父母遇到這種事情恐怕都很難接受。
當地警方使用各種手段,搜尋了兩年後,也沒有找到楊明的下落。
在此期間,楊明的父母也跑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苦苦找尋楊明的下落。
兩年的尋找,一無所獲。
楊明失蹤后的第三年,楊明的父母把楊明就讀的技校告上了法庭。
楊明的父母認為,是學校的老師把楊明送到了工廠,在此期間,學校應該對楊明起到委託監護責任。
很顯然,校方沒做到,所以導致了楊明的失蹤。
楊明父母的訴訟請求合情合理,學校最終敗訴,並賠償楊家3萬元(約13萬台幣)。
難道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嗎?
當然沒有,因為楊明依然下落不明。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楊明的父母倍感煎熬,也讓楊明的母校徹底走向了破產。
2010年,是楊明失蹤后的第七年。
楊明失蹤了7年,楊明的父母找了7年。
7年間,他們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東奔西跑,但是依然沒有找到楊明的下落。
楊明的父母已經徹底絕望了。
他們覺得,或許楊明已經不在人世了,他們的孩子再也不可能回來了。
於是,在2010年的6月,楊明的父母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這一次,楊家的訴訟請求是:
「希望法院宣告楊明死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人,可以被宣告為死亡。
2011年9月13日,當地法院正式對外宣告「楊明死亡」。
聽說楊明被法院宣告為死亡,身為楊明母校創始人之一的楊菊珍,也感到十分的震驚。
然而,更讓她感到震驚的事情還在後面。
楊明被宣告死亡后,僅僅過了3個月,楊菊珍再次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原來,楊明的父母第三次向法院提出了訴訟請求。
這一次,楊明父母提出的請求是,希望楊明的母校對楊明的死亡負責,並支付死亡賠償金。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楊家的請求是十分正當的。
但是,作為學校創始人的楊菊珍,在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卻感到非常的委屈。
因為楊菊珍的家裡,也失蹤了一個人!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楊明就讀的技校是楊菊珍與丈夫邱文茂一起創辦的。
楊菊珍雖然是學校創始人之一,但只負責學校的後勤管理,他的丈夫邱文茂才是學校的法人和校長。
自從楊明失蹤以後,這所技校在當地的聲譽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逐漸走向衰落,並最終倒閉。
學校倒閉后,楊菊珍的丈夫邱文茂整天待在家裡不出門,而且脾氣開始變得非常暴躁。
夫妻之間矛盾頻發,最終,兩人選擇了離婚。
離婚後,邱文茂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也失蹤了。
楊明的失蹤,讓楊家少了一個兒子,也間接的導致楊菊珍失去了丈夫。
雖然邱文茂已經失蹤了,但是兩個家庭之間的官司還要繼續打下去。
最終,法院的判決結果出來了:
「楊菊珍作為此案唯一的被告,需要向楊明父母支付死亡賠償金30餘萬」
法院給出的判決理由是:
「雖然校長邱文茂失蹤了,但是楊明失蹤案發生的時候,邱文茂和楊菊珍是夫妻關係,因此,在找不邱文茂的情況下,楊菊珍作為責任主體,需要對楊明失蹤案負責。」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楊菊珍肯定是無法接受的。
在這場官司里,楊菊珍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冤大頭」,於是,她選擇拒不執行。
2015年,法院只能強制執行,強行變賣了楊菊珍名下的三間門面房。
三間門面房一共賣了30多萬(約131萬台幣),楊菊珍沒有拿到一分錢。
法院把這筆錢全部給了楊明的父母,用於支付楊明的死亡賠償金。
房子被賣掉后,楊菊珍幾乎是一無所有。
除此之外,楊菊珍還要背負許多的債務。
這些債務大部分是學校倒閉后遺留下來的。
因為校長邱文茂失蹤了,這些債務全部算在了楊菊珍頭上。
從當初的富裕之家,一下子變成了債務纏身,楊明的失蹤,也讓楊菊珍的生活一落千丈。
剛開始,楊菊珍一直覺得自己非常的委屈。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楊菊珍也慢慢的想通了:
「我失去的只是身外之物,但是對於楊明的父母來說,他們失去的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
時間終將抹平傷痛,兩個家庭之間的糾紛總算告一段落。
然而,死亡賠償金剛剛交付還沒幾個月,事情再次出現了轉折——那個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楊明,居然活著回來了。
那麼接下來,兩家人之間又要發生怎樣的爭鬥?
失蹤15年的楊明,到底經歷了什麼?
死亡賠償金是2015年底全部交付給楊明父母的。
幾個月後的2016年春節,楊明就回到了巴中市的家裡。
於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街坊鄰居都開始議論這件事。
楊明回來的消息馬上就傳到了楊菊珍那裡。
楊菊珍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經過多方打聽求證,她才確認這件事是真的。
得知楊明真的回來了,楊菊珍的心裡是五味雜陳。
一方面,她覺得既然楊明還活著,那麼自己就不虧欠楊家了。
另一方面,她也感到十分疑惑:
「楊明失蹤這15年,他到底去哪了。」
正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
在楊菊珍看來,前前後後整件事情,楊明的失蹤是所有人的「心結」。
既然楊明已經回來了,所有的「心結」也該打開了。
於是,楊菊珍想迫不及待趕緊見到楊明,當面問問他這幾年到底去哪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楊明回來后,就躲在家裡不出來,拒絕與楊菊珍見面。
楊菊珍多次上門,都吃了閉門羹。
無奈之下,楊菊珍費盡周折,終於要到了楊明現在使用的手機號碼。
楊菊珍撥通了楊明的電話,電話那頭,那個曾經14歲的少年如今已經29歲了。
電話打通后,楊菊珍迫不及待的說道:
「是楊明嗎?我是楊菊珍……」
楊菊珍話還沒說完,楊明馬上說到:
「我跟你無冤無仇,沒有任何的恩怨,我給你扯不清楚」
說完這句話,楊明就馬上掛斷了電話。
楊菊珍再次打電話過去,楊明那邊已經拒絕接聽了。
楊明拒絕見面,也不願意在電話里溝通,這讓楊菊珍感到非常不解。
如今,楊明已經回來了,而且平安無事。
不久后,當地法院就撤銷了楊明的死亡宣告。
楊菊珍覺得,既然楊明的死亡宣告已經撤銷了,那麼死亡賠償也應該撤銷。
之前,法院變賣了楊菊珍的財產,賠償給楊明家的30餘萬元,如今能要回來嗎?
圖-楊明的家
楊菊珍多次上門協商,都被楊明的母親趕了出來。
無奈之下,楊菊珍選擇與楊明家再打一場官司。
這一次,楊菊珍成了原告,而楊明的家人卻成了被告。
那麼,法院會支持楊菊珍「返還30餘萬死亡賠償金」的請求嗎?
這已經是楊菊珍與楊明父母之間的第四場官司。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庭審現場,關鍵人物「楊明」並沒有到場。
法庭上,楊菊珍首先向法官陳述了自己的請求。
楊菊珍提出的訴訟請求一共有三條:
「第一,希望楊明家返還30餘萬死亡賠償金」
「第二,希望楊明家支付30餘萬死亡賠償金產生的利息」
「第三,希望楊明家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
最終法庭經過審理,進行了如下判決:
「1,楊明家把死亡賠償金返還給楊菊珍,共計30.6萬(約132萬台幣)」
「2,楊明家賠償楊菊珍財產損失費5.9萬餘元(約26萬台幣)」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楊明的家人肯定是不同意的,隨後他們提出了上訴。
第二次開庭的時候,關鍵人物「楊明」依然沒有到場。
為了拒絕返還死亡賠償金,楊明的家人拿出了一份十分重要的東西——一封楊明的親筆信。
在法庭上,楊明的哥哥楊雷陳述了信里的內容。
圖-楊明的哥哥
在信中,楊明終於說出了當年自己失蹤的原因,以及失蹤后他去了哪裡。
信的內容大致如下:
「當年,學校安排我去廣州工廠實習的時候,工廠里的條件非常不好,工廠的管理人員還會毆打進廠的學生,而且不按時發放工資,有時候加班到晚上12點,遠遠超出了學生的勞動力」
此外,楊明還說,正是因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所以他向工廠提出了辭職,工廠不批准,他就偷偷離開了。
那麼,楊明離開工廠后,為什麼不聯繫家裡人呢?
楊明說,那時候他才14歲,身上沒有錢,沒有身份證,也沒有任何通訊設備,無法與家人取得聯繫。
後來,在廣州漂泊的楊明誤入了某銷團伙,無法脫身。
等楊明終於脫身後,他已經不想再與家人聯繫了。
因為在楊明的心裡,產生了深深的怨恨。
楊明覺得,自己這種悲慘的遭遇,都是因為學校和家裡讓他出來打工造成的。
他既怨恨自己的學校,也怨恨自己的父母。
於是,楊明就選擇了獨自在外面謀生。
法庭上,楊明的哥哥讀完楊明的信后,再次做了陳述。
他說,在整件事情中,他們這個家才是最不幸的。
「我弟弟楊明的人生被學校毀掉了,因為這件事,我的父親也突然去世了!」
父親突然去世?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楊明回家后的第二天,他的父親因為過度高興,在經歷了大喜大悲之後,突然就離世了。
圖-楊明的父親
楊明回家本來是件好事,一時之間,喜事突然變成了喪事。
所以,楊明的哥哥認為,因為這件事情,他們家承受了太多的苦難。
這些苦難,都是楊菊珍創辦的學校造成的,應該由學校的創始人楊菊珍來承擔。
所以,為了補償這些苦難,那30餘萬死亡賠償金不會退回。
法庭上,楊明的媽媽也是泣不成聲,情緒非常激動。
隨後,法庭選擇了對雙方家庭進行調解。
經過反覆調解,楊明的媽媽最終同意,30餘萬死亡賠償金,他們家最多只能退給楊菊珍12萬(約52萬台幣)。
楊菊珍覺得12萬太少,根本無法接受。
楊菊珍非常委屈的說道:
「因為楊明的失蹤,我創辦的學校倒閉了,婚姻破裂了,丈夫也失蹤了,我的那些門面房如果沒有被拍賣,如今早就升值了,這件事情給我造成的損失也非常大,誰來替我承擔?」
雙方各執一詞,都不肯退讓。
幾天後,法院給出了最終的判決結果:
「被告楊明的母親廖慶華,需將之前的死亡賠償金返還給楊菊珍,共計30.14萬元」
此案最終塵埃落定,但是曾經失去的一切再也回不來了。
對於楊菊珍來說,雖然她拿到了應得的30餘萬元,但是她創辦的學校已經倒閉了,她破裂的婚姻再也回不來了。
對於楊明的母親來說,雖然兒子楊明回來了,但是楊明的父親卻因此去世了,這個美好的家庭再也回不來了。
對於此案最重要的當事人楊明來說,雖然他回家了,但是他逝去的青春和人生的大好年華,再也回不來了。
此案沒有贏家,每個人都失去了很多。
因此,我們不免要問,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歸根結底只有兩個字,那就是「責任」。
當年,把楊明送到廣州打工,楊明就讀的學校做法欠妥,學校沒有盡到對學生的責任。
當年的楊明,只是一個14歲的少年,家人居然同意讓他出去打工,父母沒有盡到對孩子的責任。
楊明失蹤后,學校的校長和法人邱文茂應該是第一責任人,但是他與妻子楊菊珍離婚,然後消失,邱文茂沒有盡到對妻子的責任。
一連串的責任缺失,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文章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