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玩「買伴手禮」注意!回國帶「這類點心」20萬沒了...

自從疫情解封後,國際旅遊漸漸復甦,越來越多人開始往國外跑,既然出國了,當然就要帶個伴手禮、當地特產回來,不過有「一類」伴手禮可要注意了,要是攜帶回國可是會被開罰的!

(示意圖/istockphoto)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就在臉書粉專發文呼籲:「含肉製品禁止帶回臺灣!」,包括火腿、香腸、臘肉等肉製品,以及肉鬆蛋捲、火腿月餅、雞仔餅,以及內餡含肉的糕餅點心等,均被明確列為禁止輸入的食品,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指出,近期從泰國、中國攜帶「肉鬆蛋捲」案例增多,10月至今已經開罰14例。防檢署也提醒民眾,不要以快遞或郵寄的方式將肉乾、香腸、臘肉、火腿等豬肉製品寄回國,更不要在網路上購買境外的豬肉等動物檢疫物。

為了防止國人因不瞭解相應法規而遭受罰款,防檢署表示,首次違規者將被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則將面臨新台幣100萬元的罰鍰。至於外籍人士,若未能即時在邊境當場繳清罰款,將會被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

來源:FB/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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