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男友分手!被其母親「甩戀愛賬單」要求退錢 一袋麵條也記賬「看到金額」要氣瘋了

兩人談戀愛,女生應該花男生的錢嗎?

大多數人的答案是肯定的,談戀愛,總不能AA制吧。而且,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男生請客吃飯、看電影、送禮物,都是理所當然的。

問題是,如果兩人性格不合分手了,那戀愛中花的錢,女生該不該承擔一部分?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意見不一致,只是覺得禮物應該退回給男生。

在山東菏澤,一名女子因為性格不合和男朋友分手了,不料遭到了男友媽媽的「追債」,要求她把戀愛中花的錢還回來。

看到男朋友媽媽記得賬單,女子要氣瘋了。

事情發生在山東菏澤,女子和男朋友分手後,被男朋友的媽媽找上門,要求她退還戀愛時所花的錢。

男朋友的媽媽還給了她一份清單,上面清楚記下了兩人戀愛時花過哪些錢,買了什麼東西,事無巨細。

女子知道男朋友的媽媽是一名會計,很會算數,但沒想到她那麼會「算計」,和他兒子的這場戀愛,他們家不想多花一分冤枉錢。

想到自己提分手時,男朋友爽快答應的場景。女子到現在才明白,原來一切都記有賬了,分手了他們家也不會吃虧,大不了就換一個。

女子不知道是該笑還是該哭,女子慶幸自己沒嫁進他們家,又覺得很噁心,自己怎麼會和這種人談戀愛?

這份清單中,兩人戀愛中的花費大概在1.2萬元左右,不過女子並不認可,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中。

女子認為,像米、油、面、牛奶、餅乾和水果這些,都是兩個人的消費,而且男生比女生吃得多,這不應該要自己承擔。

至於說禮物、看病的花費,是男朋友出的錢,自己可以還回去,這點毋庸置疑。

另外一點是,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的那段時間,那是不是該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難道讓男生白佔便宜?

顯然,男朋友母親的這種要求是極其不合理的。

大家好奇的是,女子和男朋友談戀愛,男朋友的媽媽怎麼知道花了哪些錢?花了多少錢?

莫非他們母子倆在戀愛之前就已經溝通好,每天都對賬、記賬,還是已經算計好的,這場戀愛只是玩玩,不是真愛?

或者說,媽媽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平時沒少插手兒子的生活。

換言之,女子的男朋友可能是個媽寶男,很聽媽媽的話,才有如此詳細的清單,連買2袋麵條都要跟媽媽報備。

幸虧女子和他分手了,不然以後婆媳關係肯定很難處理,買個飲料、衛生巾都得跟媽媽對賬,這婚後生活還怎麼過!

網友提醒,不是所有的會計都是這樣的。

當然,也不是誰發視頻誰有理,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

我們習慣性思維,以為這些禮品是兩人住在一起時的消費,但還有另一種情況。

假如兩人是相親認識,這些消費,比如整箱的牛奶、整盒的月餅和整袋的大米,都是男生拿去女生家的禮物,自然是女生單方面的消費。

女生又不同意在一起,禮品的花費,要求退錢,貌似也不是很過分。

所以,這種情況下,就算是男朋友的媽媽記賬,也是可以理解的。

想說的是,年輕人的戀愛,作為父母,還是要盡量少插手,這樣他們的生活才會幸福。

俗話說:吃虧是福。

沒有付出就像抱得美人歸,這是痴人說夢。將心比心,男朋友的媽媽,會同意自己的女兒,嫁給像自己這樣的家庭嗎?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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