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來城裡幫我帶孩子!每頓卻要「吃4碗飯」 得知原因「我感動落淚」:委屈婆婆了

我和老公結婚好幾年了,我們在城裡買了房,每個月月供3500(約15750元臺幣)。

這房子婆婆出了一半首付,房子裝好后她卻不願意來和我們一起住,理由是住不習慣。

老公在做銷售,每個月平均下來工資9000塊(約40500元臺幣),我在家帶孩子做全職太太,所以靠老公一個人的工資日子過得緊巴巴。孩子的衣服我都捨不得買新的。

為了多掙點錢,我讓婆婆來給我帶孩子,婆婆同意了,我去旁邊的超市找了個輕鬆的活,每天五點下班一個月可以掙1800(8100元臺幣)。

婆婆來給我帶孩子我很感激,畢竟我自己也帶過孩子,知道帶孩子很辛苦,尤其我家的孩子比較黏人,又嬌氣,婆婆帶著她真的很費心。

每天下午五點下班回到家后,婆婆早已把飯煮好了等我回去,吃過飯以後就由我來帶孩子,婆婆晚上就可以休息一下。

讓我奇怪的是,婆婆每頓飯要吃四碗米飯,雖然我家的碗比較小,可是我上班一天,吃一兩碗就夠了,婆婆的飯量卻和老公都差不多了,我怕婆婆吃撐了吃出什麼毛病,但是又怕提醒了她她多心,以為我不准她吃,因此我也一直沒提。

吃過飯,婆婆就去小區里散步了,說要去消消食,我帶著孩子睡得早,婆婆幾點回到家的我也不知道。

孩子一天天長大,但是因為沒錢,我們也沒給他抱興趣班、特長班那些。

那天,看到一個教畫畫的班,孩子很感興趣,可是一問每學期要4000塊錢(約18000元臺幣)的學費,一年就是8000塊(36000元臺幣),加上孩子幼兒園的學費,一年下來比我工資好高,我望而卻步了,不顧孩子的哭鬧帶著她走了,那時的我好心酸,作為母親,不能給孩子好一點的教育。

吃飯的時候,我把這事當做玩笑一樣給婆婆說了,婆婆當時沒有說話,第二天早上,婆婆交給我一個存摺,上面有1萬塊錢(45000元臺幣),是婆婆幾十幾百塊這樣辛苦攢下來的。

婆婆說她到城裡來以後也沒閑著,每天晚上吃過飯以後就去街上撿垃圾,大排檔關門關得晚,可以撿到不少東西,婆婆一直到晚上兩點才回家,把東西放在儲藏室,等我們上班了她再拿去賣。

婆婆說見我去上班走路很辛苦,她本想給我們存錢買個電動車,現在為了孩子更好的教育,把錢拿出來讓孩子多學點東西也可以,看到婆婆的餘額,我淚奔。

我太不細心了,怪不得婆婆吃四碗米飯,卻比來城裡的時候還瘦了,婆婆沒什麼文化,這1萬塊錢(約45000元臺幣)掙得多不容易啊!

婆婆執意要我收下存摺,拿著婆婆的血汗錢,我不知該不該收?

我只是順口提了一句,婆婆就把錢給我了。婆婆是真心疼愛我們一家,我以後一定要加倍孝順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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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參考: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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