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身無分文回娘家」,大嫂讓我「住主臥室」,推開門一看...我卻寧可露宿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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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聽到我的來意特別高興的說:「離婚了更好,咱們一個大姑娘嫁到他家,憑啥退彩禮,不退!妳放心有嫂子呢!以後妳就安心住下,主臥室就歸妳了!」我推開門,只見養父躺在床上一動不動,嘴角還傾斜著,我連忙問大嫂這是怎麼了!大嫂說:「唉,咱爸就是沒福氣,這不剛搬到樓上住,喝多了酒不小心掉下樓梯摔的,反正妳也沒什麼事,我們爸爸就歸妳照顧了,我還得伺候孩子,哪有時間管他!」

我看了一眼養父,轉身對大嫂說:「欠這個家的我還完了,以後我就是露宿街頭也不會再回來!」說完我扭頭走出家門!


我去了前夫家,不是求復婚,我知道我們的婚姻沒有一點夫妻情感,我去寫了一張欠條,我承諾5年之內連本帶利還他們20萬。走出他家門,前夫一瘸一拐的跑出來塞給我500塊錢,讓我保重。

現在已經半個月過去了,我找到了份工資不高的工作,雖然每天要省吃儉用還債,可是我卻覺得很踏實,養父養了我20年,我還了他20萬,現在我終於可以為自己活,哪怕再苦再累,也覺得是甜的!


(文章來源: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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