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立遺囑把財產都給我,可明白她的要求後,我卻委婉的拒絕了
所以我想這樣,不如你來給小姨養老吧?
小姨說完之後,我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之後小姨說,你不用擔心,小姨是不會虧待你的。
小姨現在有百萬存款,說著便把手機裡的存款給我看了。
小姨說,我從今年開始給她養老,照顧她20年,等她80歲時,就會立遺囑把存款和房產都留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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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小姨要求我這20年做到如下幾點:
1.每周至少有四天是待在小姨家裡,幫小姨買菜做飯以及做家務,陪小姨說說話。
2.小姨如果有什麼事,身體不舒服的,需要我帶她去看病,並且全程陪同。
3.如果將來兩個表弟有了孩子,要是她照顧不過來,需要我在小姨家幫忙照顧。
這三個條件看似簡單,但小姨說完之後,我便委婉的拒絕了她。
因為在我看來,這裡有兩個條件讓我不舒服。
第一,小姨完全是讓我給她居家保姆,而且是沒有工資的那種。
假如我去當居家保姆每個月有5千塊錢工資,那一年就是6萬塊錢,20年下來也就有120萬工資。
這和小姨說20年後再把百萬存款留給我是一樣的意思。
第二,是小姨說,我照顧她20年,這20年來並不會給我工資,等80歲以後再立遺囑寫明財產都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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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20年後會發生什麼,誰也不知道。
如果等小姨80歲時,突然反悔並不願意把財產給我,或者兩個表弟突然過來給小姨做思想工作,那麼小姨隨時都可能更改自己的想法。
所以,如果答應了小姨,我這20年不僅沒有了自由,還得搭上許多的精力,到最後還得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最後,我只好委婉的拒絕小姨,讓她把手中的錢去每個月請一個居家保姆回來,同樣也可以照顧自己。
不知道大家認為我做的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