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過六十才明白!一件衣服「能穿十幾二十年的人」 都有「這6個特徵」: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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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自信的人,穿什麼都好看。
作家池莉在《綠水長流》中寫道:「每個人在每個階段都會有個形容人或事的一個詞。在作為中年人的這個階段,對一個人的好感,我覺得特別欣賞一個詞就是:舒服。」
有一種人,穿著舊衣服去應酬,就渾身不自在,認為自己低人一等。
為了應酬,還得買新衣服,有爭奇鬥豔的想法。
總以為,在人多的地方,自己打扮特別,就有吸引力,會被人稱讚,而不是看到人們鄙夷的目光。
真的有人,以負面評價為「驕傲」。
習慣穿舊衣服的人,打扮乾乾淨淨,有內在的氣質。平時也注重修鍊自己。
在公眾場合,一個樸素,但是舉止優雅的人,更會給人好印象。
帶著對身材、氣質、學識、家底的自信,那麼穿什麼,都會渾身舒服,也不想和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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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戀舊的人,覺得某些衣服特別有意義。
看過一些老兵,在某些特別場合,把壓箱底多年的老軍裝穿出來。
看到老兵的打扮,會有很多的回憶,讓人回到過去的某一段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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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打工人,在某工廠幹活多年。總是工作服不離身。
後來自己五六十歲了,不去打工了,但是工作服還在家裡,也常常穿出來。立刻會讓人發現,他曾經是做什麼的,年代感很強烈。
當然我們也有一些同學聚會上,看到穿校服的同學。
也有一些老夫妻,還能把結婚前的衣服穿好。夫妻都很用心,去尋找戀愛時的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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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一直窮困的人,只能將就著過日子。
我們也不排除一些人,純粹是窮,就算很糟糕的衣服,也會穿很多年。
打扮不合體,總比衣不蔽體強一些吧;冬日裡,隨便扯一些舊衣服,也比自己沒有衣服,冷颼颼的更強吧。
一輩子,幾十年都沒有擺脫窮困,這樣的人也不是沒有。
或者一家人,幾代都很窮。
父母穿過的衣服,到了兒女這一代,還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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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一件衣服穿幾十年,多半是年紀偏大的人,他們過得實在,他們吃過苦,他們懂得生活。」
是啊,人越是年紀大,越不會刻意打扮,而是讓自己活得舒服,從改變精神面貌上下功夫。
外表的美,終究如曇花一現,內在的美,才是永恆的,還能夠越老越美。
人啊,不要裝飾你的衣服,而要豐富你的靈魂。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