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返台注意!「1類化粧品」入境禁帶 海關嚴抓「當場沒收」


如果旅客因為個人使用需求必須攜帶此類產品入境,應該在出發前先填妥「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並備妥相關資料送交食藥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且核准後的產品僅限自己使用,嚴格禁止販售牟利。抵達機場時應主動選擇紅線通道通關,向海關人員申報並接受查驗。若攜帶的品項與數量符合許可範圍,海關將辦理放行手續;超出許可品項及數量的部分,則會依照規定辦理退運處理。

圖片來源:風傳媒


假如食藥署的審查程序尚未完成,或是許可文件尚未核發下來,海關無法當場驗放的物品將暫時寄存在海關倉庫。旅客本人或經授權的代理人,需要在入境次日起算1個月內,攜帶海關開立的收據、護照正本及專案許可文件,前往海關辦理入境旅客留關待辦行李的提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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