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慘了!搜出槍枝「鑑定具殺傷力」罪刑升級 狄鶯崩潰「再出手救兒」

據了解,孫安佐否認霰彈槍及模擬槍屬於他,聲稱是友人寄放。不過友人身分、槍枝來源,以及為何會出現在他住處,仍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即便孫安佐堅稱槍枝是友人寄放,恐怕也難以完全撇清責任。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規定,未經許可持有或寄藏具殺傷力槍砲,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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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孫安佐可能面臨的重罪審判,孫家也火速更換律師團,改由律師翁栢垚緊急接手辯護。翁栢垚對孫安佐的槍砲案件並不陌生,這已是他第三度替孫安佐處理類似風波。2018年孫安佐在美國留學時,曾因網購槍枝零件組裝遭美方逮捕,翁栢垚當時就是律師團成員之一,他在庭上以「紅燒魚」比喻,主張孫安佐相關行為尚未達到刑法上的「著手製造」,最終成功讓孫安佐脫罪。如今面對殺傷力鑑定結果、槍枝來源不明,以及「友人寄放」的說法,外界都在關注王牌律師團將如何拆解這場槍砲重罪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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