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赴新加坡工作! 年輕女孩「愛上大28歲已婚上司」 交往1年「慘被奪走性命」原因曝光

符儒成


因為符儒成和被害人劉紅梅的年齡更相近,所以起初員工們都以為符儒成是兇手。在接受調查期間,符儒成感受到了巨大的冤屈,在工廠裡,一些員工誤以為他是兇手,對他指指點點,甚至還有一些員工跑來責怪符儒成,問他為何要這麼做。

這導致符儒成的情緒波動非常大,有話無處說,感覺很委屈,他很想通過媒體發出自己的聲音,但當時工廠為了不節外生枝,便對員工們下了封口令,不允許他們私自接受媒體採訪。

不過,警方在之後的調查中也很快排除了符儒成的嫌疑,在接受調查期間,符儒成的表現一直以來都很鎮定,也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不僅如此,符儒成還和警方透露,死者劉紅梅和他的同事,也就是另外一名嫌疑人梁少初有曖昧關係。


隨後,警方在調取工廠關於劉紅梅的個人檔案中也發現,檔案中記錄了劉紅梅在2004年9月14日當天,與主管梁少初當眾接吻的不良記錄,這條記錄證明,劉紅梅和梁少初的確存在曖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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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姦情出人命,警方隨後便把梁少初列為頭號嫌疑人。而之後,當警方將梁少初帶到警局問話時,梁少初的表現也印證了警方的猜測。

當警方詢問梁少初與劉紅梅的關係時,梁少初始終堅稱,他和劉紅梅只是普通的上下級關係,即便是警方拿出證據和工廠員工的證詞時,梁少初仍然不承認兩人的關係。不僅如此,梁少初還控訴警方不要隨意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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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警方發現,在整個問詢過程中,梁少初表現的很緊張,他的兩隻手一直在顫抖,這明顯是說謊的表現,除此之外,警方還發現,梁少初的左手中指關節處有一道划痕,當警方要求他解釋清楚划痕的來源時,梁少初卻支支吾吾地說不清楚。

在確立了梁少初的嫌疑後,警方最終拿到了法院的搜查令,於是,幾名警員帶著梁少初來到了梁少初的家中。對其家中進行了詳細的搜查,在這個過程中,梁少初顯得十分慌亂,他站在客廳裡來回踱步,生怕警方會搜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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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警方在梁少初的家中搜到了一把部分損壞的菜刀、一個橡膠錘、一卷封口膠帶、一些缺頁的中文報紙和成捆的塑膠袋。

其中,報紙缺頁的地方和發現屍塊的報紙完全吻合,塑膠袋和發現包裹屍塊的塑膠袋屬於同一樣式。而橡膠錘和菜刀則被新加坡警方認為是梁少初用來分屍的工具,因為普通的菜刀想要分割屍體,必須藉助外力,所以梁少初使用了橡膠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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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菜刀上有豁口,如果法醫能在劉紅梅被分割的屍塊上找到金屬殘留,然後證明這些金屬殘留就來自於豁口的菜刀,則可以證明,這把菜刀正是分割劉紅梅屍體的兇器。

從眼前搜集的證據來看,警方只能掌握到一些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包括指紋、DNA、目擊證人等都沒有搜集到,這也導致警方無法給梁少初定罪。

警方當時懷疑梁少初家中就是案發現場,警方加大搜查力度,不放過任何角落。儘管梁少初家中的廁所被刻意清理過,看起來非常乾淨。但最終警方還是在馬桶底部邊緣處發現了一個直徑2毫米的紅色污漬。

隨後,技術人員立刻提取了這塊紅色污漬,經確認這是一塊血跡,並且血跡來自於被害人劉紅梅,這足以證明,劉紅梅生前來過梁少初的家中。

面對鐵證,梁少初終於承認了殺害劉紅梅的事實。那麼他的作案動機和犯罪過程又是怎麼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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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警方並沒有實時對外公布案件進展,只是列出了本案的嫌疑人梁少初,很快,新加坡媒體跟進報道了此案,而在媒體的不斷挖掘中,梁少初和被害人劉紅梅的不倫戀也成為了人們探討的重點。

當時外界的輿論普遍認為,梁少初之所以殺害劉紅梅,是因為劉紅梅逼婚不成提出分手,從而惹怒了梁少初,最終慘被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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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中國媒體也相繼跟蹤報道了此案。劉紅梅的大姐劉紅英接受了新加坡媒體的採訪,她表示,妹妹遇害這件事還沒有告訴自己的父母。

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不太好,他們不希望父母被這件事打擊到,於是案件發生後,子女們便讓父母離開了長春,去到了一個沒有熟人的地方躲避風頭。與此同時,劉家人拒絕了所有中國媒體的採訪,他們不希望這件事在中國引起巨大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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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劉紅英在接受新加坡媒體採訪時談及了劉紅梅在2004年10月份回國探親的經歷,她表示上次妹妹回國時,就曾提到自己的男上司梁少初。

「紅梅說,她工廠的一個管工很照顧她,對她很好。那時,我覺得紅梅很幸運,背井離鄉到新加坡工作,遇到一個這麼照顧她的人。」大姐劉紅英說道。

當被問及劉紅英是否知道劉紅梅和梁少初的戀情時,劉紅英顯得異常激動,她表示,紅梅是一個單純的好女孩,絕對不會跟一個和自己年齡相差20多歲的人在一起,更不會破壞人家的家庭。

當她聽到劉紅梅被自己的男上司殺害後,她說道:「兩個人的年齡相差這麼遠,我一直以為他(嫌犯)這麼照顧紅梅,是出自父親對女兒的關懷,或者一個長輩對晚輩的呵護,萬沒有想到,紅梅口中的好管工,竟然是犯罪嫌疑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男上司一廂情願……」



話說回來,當梁少初承認了自己殺害劉紅梅的事實後,他又是如何和警方交代自己的犯罪過程和動機的呢?

梁少初告訴警方,2005年6月15日早上下班後,他便邀請劉紅梅到他家裡一聚。因為當時,妻子和大女兒在泰國度假,兒子在大學裡讀書,小女兒也外出上學了,家裡沒有人,他和劉紅梅在家裡約會更刺激也能省去酒店的費用。


之後,劉紅梅在上午9點50分左右來到了他的家中,之後,兩個人便坐在床上聊天,但聊著聊著,劉紅梅的情緒顯得有些激動,她表示自己不願意再過這種偷偷摸摸的日子,自己希望梁少初能夠和她一起回到中國發展。

但在梁少初看來,他自幼在新加坡長大,在新加坡結婚生子後,又有高薪工作,根本無法下定決心為了劉紅梅到中國發展,所以他拒絕了劉紅梅,但此後劉紅梅情緒變得更加激動,在這種情況下,她居然提出了殉情的想法。

劉紅梅告訴梁少初,既然你怕這怕那,不如我們一起離開,到了天堂我們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此時,梁少初吞吞吐吐不知如何回應。隨後,劉紅梅告訴梁少初,如果你害怕,就讓我先來,但你保證一定會來。

看到劉紅梅如此堅定,梁少初便點頭答應了。

隨後,梁少初從卧室拿來一塊毛巾,然後兩人面對面坐著,梁少初便用毛巾纏繞著劉紅梅的脖子,試圖讓她窒息而亡。

最終當梁少初看到已經死亡後的劉紅梅後,他感覺到非常害怕,此時他已經沒有勇氣離開世界,於是他便想到了如何處理現場,如何隱瞞這一切。

在拋屍以後,梁少初對家中的浴室進行了大規模的清洗,整個過程持續了數個小時,他自認為已經清洗非常乾淨了,但卻忽視了馬桶下方的一塊血跡。


到了下午6點鐘,梁少初還和往常一樣,出門前往公司上班,上班時,他還假裝不知道劉紅梅去了哪裡,還讓工友給其打電話。

如果真像梁少初這麼說,他殺害劉紅梅就沒有任何動機,謀殺罪也會不成立,可能最多判個誤殺,坐幾年牢就出來了。但警方聽完了梁少初的供述後,還是發現了很多漏洞。


在走訪調查過程中,劉紅梅的姐姐告訴警方,妹妹在6月14日的時候和自己打過電話。當時劉紅梅還很開心地告訴自己,自己馬上要參加英語考試了,自己很有信心通過考試。並且妹妹也計劃好要留在新加坡讀大學,她也有信心考上新加坡的大學。

同時,劉紅梅在新加坡一家英語培訓機構的老師也告訴警方,6月14日,劉紅梅和他進行過短暫的電話通話,劉紅梅詢問他,後續的課程時間與安排,這證明她對未來有著清晰的規劃。


其次,劉紅梅歷盡千辛萬苦,花了仲介費才來到了新加坡,為了新加坡綠卡,甚至甘願和大28歲的梁少初發生不倫戀,所以她不可能會想著帶著對方回到中國生活,這不可能也不現實。

最後,在得知姐姐劉紅偉即將在2005年9月份和姐夫舉行婚禮時,劉紅梅還十分期待,並希望能夠擔任姐姐的伴娘,劉紅英在去世前幾天表現出的樂觀態度,讓人難以相信她有輕生的動機。

隨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又掌握了一條關鍵的證據。

原來在案發前,被害人劉紅梅曾撥打過報警電話,2005年6月13日中午,劉紅梅撥打了報警電話,聲稱自己的銀行卡丟失了,警方接到報案後,還沒來得及調查,劉紅梅就遇害了。

但當負責這起案件的林警官回想起這起案件時,他果斷地抓住這條線索,並通過調查這起銀行卡丟失案尋求案件突破。

最終,林警官根據劉紅梅銀行卡的取款記錄,調取到了當天使用這張銀行卡取款的監控畫面。

畫面中,一個男子頭戴鴨舌帽,看起來像是在故意躲避鏡頭,但林警官還是一眼就認出來了,這個頭戴鴨舌帽的男子正是劉紅梅謀殺案的嫌疑人梁少初。


這讓警方很好奇,梁少初為何要偷劉紅梅的銀行卡,而且他在其中也只取出來2000新元,這些錢值得他犯盜竊罪嗎?

在調查過程中,劉紅梅在工廠的同事告訴警方,梁少初曾給過劉紅梅2000新元,讓她報讀英文課程。

所以警方推測,當梁少初得知劉紅梅打算與自己分手時,他便偷了劉紅梅的銀行卡,然後偷偷地去ATM機上取錢,這就是想拿回自己在劉紅梅身上花的錢。但他沒想到,就為了這2000新元(約新台幣5萬),劉紅梅選擇了報警。

2005年6月26日,被捕10天後,面對大量的證據,梁少初最終認罪,和警方坦白了一切。梁少初告訴警方,2005年6月13日早上7點鐘,他和劉紅梅下了夜班後,便來到工廠附近的酒店開房,趁著劉紅梅洗澡的時候,他便偷走了劉紅梅的銀行卡,之後在ATM機裡取了2000新元。


但讓他意想不到的是,劉紅梅居然在沒有和他商量的情況下,直接選擇了報警。他擔心劉紅梅會從監控錄中認出他,如果他因盜竊罪被捕並定罪,那麼他出軌的真相就會被家人和所有認識他的人知曉。如果他們知道了真相,他可能會失去工作、名譽以及家人和朋友的尊重。

正是因為如此,他有了殺害劉紅梅的想法,並且要趕在劉紅梅前往警局配合調查銀行卡失竊案之前除掉劉紅梅。

於是在2005年6月15日早上,梁少初給劉紅梅打電話,並把她誘騙至家中,隨後趁其不備,在身後勒死了她。

如此一來,案情總算是真相大白。


2006年5月3日,劉紅梅被謀殺一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到了法庭上,51歲的梁少初當庭翻供,他表示在警局受審的過程中,林警官通過兩瓶中藥茶博取了他的信任,誘使他寫下了那些不利於自己的供述。


但隨後林警官出示了執法記錄本,記錄本裡清晰地寫著,在梁少初認罪一周後,梁少初突然感覺到自己很燥熱,之後,林警官才去幫他買了兩瓶中藥茶。

不過,最終法官還是裁定梁少初的供述可以作為證據採納,允許他當庭翻供。

隨後,梁少初對法官說道,劉紅梅是心甘情願地讓自己將其勒死,以此來表達對他的真心和愛。這和他第一次面對警方的審訊所述如出一轍。

但隨後,警方提供了多項證據,證明劉紅梅沒有自殺的動機。

在法庭上,法官讓梁少初演示一下他是如何用毛巾勒死劉某,當時,梁少初的律師蘇迪森則扮演受害者劉紅梅,結果在演示的過程中,梁少初居然漏出了一絲詭異的微笑。


2006 年 5 月 19 日,經過 16 天的審判,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鄭永光裁定梁少初謀殺罪名成立,判處其絞刑。隨後,梁少初歷經兩次上訴,但都被駁回。2007年11月30日,52歲的梁少初在新加坡被執行絞刑。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來源:tout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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