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幫爸爸慶生!14歲兒子「轉身跳樓身亡」原因曝光

圖片來源:《ETtoday》
一審法院調取了事發後公安對小葉的親屬所作的詢問筆錄。小葉哥哥在接受公安詢問時陳述:「2024年8月22日18時許,我跟我媽、我弟弟小葉、堂哥、姑姑在房內幫我爸慶祝生日,吃飯期間我們全部人都有喝酒,開始喝的是白酒,後面喝啤酒。」席間,小葉喝了兩杯一次性杯的白酒,還與他人一起喝半打瓶裝啤酒。
「我跟我堂哥吃飽了,就去沙發上坐著,他自己(小葉)還在飯桌上坐,他好像意猶未盡想叫我們跟他猜拳喝酒,我們就沒理他,他就突然去廚房拿刀。」小葉哥哥陳述,母親看著不對勁就去攔住他,堂哥搶了他手上的刀並抱住他,但他還是拿起廚房的東西到處摔,還拿了水果刀,「我媽就又把水果刀搶了過來,我們幾個人攔不住他,還被他摔爛的東西划傷,我想著控制不住他就打120急救電話。」120工作人員到場後,說小葉只是喝醉了。「我們抓著他都有點累了,就鬆開了他,他就立馬往陽台上跑,縱身一躍在4樓跳下去了……」
一審法院認為,某公司作為出租人,已履行提供符合安全標準房屋的義務,對損害的發生無過錯,其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亦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本案悲劇系由小葉自身的不當行為及其監護人的嚴重監護失職共同導致。葉某、黎某的訴請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遂駁回葉某、黎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葉某、黎某提起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遂於今年4月27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