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萬飛了!交通新規修法「犯一次就重罰」累犯加罰無上限
最引人注目的是「車輛沒入」規定,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只要查獲毒駕,車輛一律沒收。此外,新制也首度增訂「乘客連帶責任」,若明知駕駛人有毒駕情形仍選擇搭乘,將被處以罰鍰1萬5千元。至於吊銷駕照後仍無照上路者,加罰金額也從1萬2千元提高至3萬6千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針對吸毒者的源頭管理,交通部計畫採取預防性措施,即使沒有開車,只要確認施用一、二級毒品,就會吊銷駕照並停考2年;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則吊扣駕照1年。未來所有因毒駕或吸毒遭處分的民眾,都必須完成戒癮治療或相關講習,並通過一定觀察期後才能重新考照,且核發的駕照效期僅3年,持續追蹤管理6年,確保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