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講鼻屎笑話!新北8歲童「遭女老師踹屁股」崩潰就醫 父母爆氣「求償132萬」
圖片來源:台灣心理健康發展協會
儘管校方辯解老師並無體罰或霸凌意圖,也質疑男童在事發8個月後才就醫、診斷過程多為家長主觀,缺乏客觀性,以及男童自5歲起就有洽詢心理諮商等因素,認為仍有爭議。但法院裁定認為,此行為已造成學童心理創傷,無論就醫時間是否存有疑慮,但符合《教育基本法》禁止的侵害行為,同時構成國賠「職務侵權」之條件,要求學校賠償男童醫療費、諮商費與精神慰撫金共26萬8125元,另須賠償其父母各6萬元精神撫慰金,總計賠償金額達38萬8125元。
只是說句玩笑話有需要動手動腳嗎⋯⋯。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