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姊留1.6億保單!她一毛領不到「還要倒貼2000萬」
不過法院審理後仍判決洪女敗訴。判決理由指出,國稅局並非保險業主管單位,保險業者只能依據契約內容給付給指定受益對象;加上洪女未在規定時限內針對稅單提起訴願程序,因此無法取得保險受益資格。廖嘉紅分析,這正是「保險實質課稅」最令人震撼之處——國稅局著眼於實質資產、保險業者依據契約條款、法院則審視法律關係,三個體系各自獨立運作,造成資產與稅負完全分離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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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關注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廖嘉紅也特別提醒,俗稱「大老婆條款」的修法主要針對死亡前2年內生前贈與,要求實際受贈者按比例分擔遺產稅,但對於保險實質課稅產生的資產與稅負分離問題,目前法規仍然無解。她呼籲民眾進行資產傳承規劃時,務必全盤考量保單設計與繼承人安排的整體配置,避免重蹈覆轍。
天啊!要給錢卻拿不到遺產,好慘⋯⋯。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