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封男版孫燕姿!他「26歲憑一首歌爆紅」卻選擇出家 還俗沉寂多年「如今近況曝光」

一熬就是3年,終於熬到合約到期,他第一時間幹了一件震驚樂壇的事——出家。

當紅偶像削髮為僧?全世界都覺得黃義達精神出問題。

恰恰相反,這讓他想通了一些問題:「我是做音樂的,不是賣音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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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俗後,他簽了新的公司,出了新的專輯《微光》,但這一次沒有口水歌。「我希望你們聽我的歌,想起的是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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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極少參加綜藝和宣傳,社群軟體更是幾年不更。

「我只想做作曲家,不想做藝人。」

他給BOBO寫了《戀愛新手》,給喬任梁寫了《和你在一起》,給電視劇《錦繡未央》寫了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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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採訪上,有人替少年的我問了那個問題:為什麼會寫出《那女孩對我說》?

黃義達露出那顆長歪的小虎牙說道:「我曾喜歡過一個女孩。那女孩對我說:你養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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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年前的報紙上,我找到了這個故事,很狗血,很現實

18歲那年,男孩在朋友的生日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情竇初開,一見鍾情。

像極了偶像劇開頭,女孩家境富裕,男孩尚未成名,窮得叮噹響。

少年總以為愛情可以打敗現實,可在一起2個月後,男孩發現女孩劈腿了。

他打電話質問,那邊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

你養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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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便有了《那女孩對我說》。

幾年後,男孩出道爆火,《那女孩對我說》街知巷聞,他把所有的愛意藏在旋律,在城市的上空不斷重播。

他給女孩送了CD,約她吃晚飯,那夜夏風微涼,男孩有好多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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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還沒等他盡訴心聲,女孩便搶先道:

「可以幫我個忙嗎?你現在站到馬路上讓車撞死,死得愈快愈好,在我面前消失。」

原來,多年後你不僅配不上她,還打擾了她。

時隔多年,故事的真偽已不可考,但我似乎窺見,黃義達聲音裡的克制和矜持來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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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不露骨表白,也不撕心裂肺,他像個孤獨站在時光裡的男孩,輕聲說:

就送你到這了,如果你還記得我,隨時回頭看看我。


而事實上,他確實還佇立在時光裡。

他新換的微博頭像,是10年前的自拍。


歌迷催他發音樂作品,他就只是笑:「曲子都寫好了,就剩歌詞了,但我不想為發而發。」

「真正的好音樂不只是好聽,它像一個容器,把聽者的故事存進去。」

如今,黃義達已經45歲了,他又留回了長髮,可那些聽歌的人,回不去了吧?

結婚了嗎?成家了吧?

那個曾經喜歡的女孩/男孩,還記得嗎?





文章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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