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需買400元水果!前主播怒控「根本是詐騙園區」 在地人卻「一面倒力挺店家」
許多民眾紛紛在網路上力挺水果行,「在地人挺店家!還說我們是假帳網軍」、「人家都寫專用停車場了」、「我能理解店家自己租場地提供給顧客停車的方便」、「在地人挺在地店家」、「公道自在人心」。稍早,桃園市交通局已會同經發局與消保官展開聯合稽查,發現水果行並未向市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根據《停車場法》規定,若業者違規營業,將可能被處以3000元至15000元罰鍰。目前相關單位已要求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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痾⋯⋯雖然水果行違規在先,但專屬停車場被用於其他店家的顧客停放,收取部分費用也應該在情理之中,大家覺得呢?
資料來源:TVBS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