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街毆打女童!他見義勇為出手「反遭判刑200天」
2024年5月26日晚,在山東聊城市東昌府區某小區外的廣場上,男子朱某正在「管教」自己的女兒。馬路對面,36歲男子劉某和同伴看到「一名男子當街踢打一名未成年女孩」,遂上前制止。二人和朱某發生了衝突,劉某兩次將朱某放倒在地,致其輕傷。2025年11月,劉某被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判處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劉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隨後,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8月18日,本案重審開庭。劉某的辯護律師殷清利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開庭約1小時后,法院宣布休庭,將延期審理。
殷清利表示,據其了解,朱某的身份是一名幹部,「因此,我們當庭就被害人的身份提出異議,幹部身份人員當街打人,案件的性質與嚴重程度存在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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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看看新聞》
據殷清利介紹,被害人一方由朱某的同事代為出庭,他申請被害人本人出庭,未獲法院准許。之後,法院同意了他提出的休庭建議。根據朱某妻子紀某的證詞,事發當晚,女兒因考試失利,想獨自外出散心,「因為擔心我就下樓去找孩子,並通知了丈夫。朱某到了以後比較生氣,就踹了孩子幾腳」。紀某回憶:「這時候從南邊過來兩名男子,說著髒話過來的,就站在路邊,我就沖他們擺手並眨眼睛說讓他們走,這是我們自己家的事,他們不聽我的話還是往前走。」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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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監控畫面顯示,當日23時53分左右,朱某女兒和紀某出現在事發地點。約4分鐘后,朱某抵達現場。朱某到場后當即踢向女兒,踢到第四腳時,女孩蹲坐在地上。約半分鐘過後,劉某和同伴抵達現場。二人走到跟前時,朱某又連續踢了女兒四下。據原一審判決書記載,紀某向二人擺手示意不要管,二人還是走向前。此時,朱某停止毆打女兒,轉身走向劉某二人,與劉某的同伴發生言語衝突。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