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送32元電鍋遭起訴!清潔隊員「一審判刑確定」不上訴
合議庭認為,儘管此行為確實損害公務員清廉形象,但考量侵占財物價值極低、對機關財政衝擊有限,且黃男過去沒有故意犯罪紀錄,情節輕微,若依貪污罪最低刑度處罰恐有過重之虞,因此多次極限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網》
Advertisements
判決出爐後,士林地檢署經內部研議決定不提上訴,被告方面也未行使上訴權,全案在法定期限內無人上訴,一審判決正式生效確定。此案引發網路熱烈討論,部分網友認為「法律就是法律,公務員更該以身作則」、「不管金額多少,違法就是違法」、「這是原則問題,不能因為金額小就姑息」、「制度規範必須嚴格執行,否則會失去公信力」、「依法辦事才是對的」。但也有不少人抱持不同看法,認為「區區32元也要這樣辦,太沒人情味」、「善意的舉動不該被如此對待」、「應該給予警告就好,不必動用刑法」、「法律應該有溫度,這種情況可以從輕處理」、「他都自首了,還判刑真的太嚴格」,也引起很多人對於這類案件的討論。
影片來源:東森新聞 CH51
大家怎麼看呢?

資料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