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阿姨哭認了「兒子陪伴養老根本惡夢」

65歲的董阿姨滿心歡喜搬進兒子家,原本指望靠「陪伴式養老」安度晚年,短短半年後卻發現這是一場噩夢。

她不僅包攬全部家務,每月倒貼4000元生活費,還要掏空30萬積蓄幫兒子換豪車。當剩餘利用價值被榨乾,兒媳婦甚至逼她交出僅剩的養老銀行卡。

類似悲劇在2026年的今天已然泛濫。像電視劇里掏空300萬積蓄給兒子全款買房卻落得無家可歸的老嚴夫婦一樣,無數父母傾盡所有,換來的卻是理直氣壯的盤剝。

這種打著盡孝名義的「新型啃老」正在各大城市大肆蔓延。年輕人用陪伴作籌碼,心安理得地吸食長輩最後的生存資源。

社會大眾痛罵這些子女毫無感恩之心,常常將此歸咎於家教失敗和道德淪喪。回看這起事件,單純的道德批判早已無法解釋這種成規模爆發的社會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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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幾年,關於「新型啃老」的爭論一直沒斷過,之前網上就有一個核心觀點,剖析了這種現象背後的邏輯演變。

首先啃老跟托舉,兩個動作的主語賓語剛好是反過來的:小孩啃老,家長托舉小孩,這是詞性上的不同。其次,兩個詞在中文語境里的出現歷史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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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這個說法人們小時候沒聽過,托舉倒是很早就有,比如以前合唱團唱的英文歌《you raise me up》,直譯過來就是你把我舉起來,是非常直觀的托舉的意思。

根據公開檢索的資料,在主流媒體層面,不管是新華社這類官方媒體,還是新浪新聞這類門戶網站,「啃老族」這個詞是2006年前後進入公共討論的。那時候大家用啃老族,指的是有勞動能力,但長期依賴父母供養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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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時候部分人還是未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那時候被父母撫養是理直氣壯的。

2006年前後,很多雜誌比如《讀者》里經常有言論,說西方尤其是美國的小孩,十八歲之後父母一毛錢都不給,全靠自力更生。那時候哪怕還沒成年,看完這些文章也會模模糊糊緊張,怕以後上大學沒生活費。

為什麼2006年前後啃老這個詞會流行?算一下時間,2006年22歲到30歲、剛好要考慮成家買房的群體,基本都是八零后。

如果是1980年出生的人,2006年剛好26歲。最早被貼上啃老標籤的,主要就是八零后群體。

2010年喬布斯去世前後,消費電子市場從創新藍海走向各家內卷的紅海。八零后在2006年到2010年間面臨的核心生活困境,就是房價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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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的統計顯示,2008年到2017年,上海的房價漲幅超過600%。也就是說2008年一套總價100萬的房子,2017年能升值到70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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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國城鎮居民年度可支配收入是15781元,到2016年這個數字是33616元,漲幅只有111%。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居民扣除稅費、轉移支付之後,可以自由支配、用於消費或者儲蓄的收入。

雖然兩個數據口徑不是同一個地區的,但放在一起對比,房價漲幅和居民收入漲幅的落差已經非常驚人了。

假設一個安徽來的八零后,高三畢業考到上海念大學,畢業留滬工作四五年打算結婚買房,會發現自己一年攢的錢,可能只夠在上海買一平方米的房子,還得算上公攤。

如果這時候安徽老家的父母砸鍋賣鐵,動用到大半生的積蓄幫小孩交首付,在2010年前後,這類情況都會被媒體稱作啃老,當時還特別流行「四個錢包」「六個錢包」的說法。總的來講,啃老這個詞,本質是把結構性的困境轉移成了個體的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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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這個動詞本身就帶著很強的動態感,還有隨之而來的羞辱感,把成年子女描述成不斷咬食父母生存資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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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啃老這個詞,還預設了一套看似天經地義、實則實操問題很大的標準:默認不啃老的人更有道德,成年人到了二十齣頭畢業之後,就應該自動完成經濟獨立,自己買房成家組建核心家庭。一旦沒做到,就是可恥的啃老族,就是不夠努力、不夠獨立。

啃老這個詞繞過了房價問題、工資問題、戶籍問題、社會福利問題,表面上是在描述成年子女的生活狀態,實則是在分配羞恥感,把父母資源的代際傳遞給道德化了。當父母的養老金變成填補年輕人生活窟窿的工具時,很多人指責這就是毫無底線的「新型啃老」。

但在這種指責和「陪伴式養老」的噩夢背後,往往掩蓋了資源置換帶來的深層權力博弈。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權利關係的案例?

可以說是一個很典型的從資源供給權轉化為人生決策權的權利關係:父母解決了子女的各種資源問題,所以父母就更有底氣要求子女完成傳統家庭倫理的一些角色義務,更接近一個投資回報的邏輯。

而子女如果長期接受了這種托舉、這種供養,也容易在心理層面進入一個比較被動的位置:拿了父母這麼多錢,長輩為自己操了這麼多心,是不是就不應該讓他們失望,得配合一點,是不是要結個婚交代交代?

所以這種或托舉或啃老的代際經濟依賴,就會讓子女產生這種代際的道德債務感。所謂的道德債務感,就是負罪感:是不是不孝順?


是不是讓父母失望了?是不是不懂感恩?都沒讓爹娘過上含飴弄孫的天倫之樂生活,太不應該了,諸如此類的。

但一方面近些年其實更多的年輕一代有認知:結婚不是終點,它可能還是父母繼續提要求的下一輪索取的起點。因為催婚結束通常會伴隨著催育,一胎結束通常還會伴隨著催生二胎。

所以可能很多人會陷入一種思維上跟道德上的疑惑:父母托舉子女,必然等於父母擁有支配子女人生的正當性嗎?這個問題就是現代個體主義跟傳統家庭主義的衝突最尖銳的地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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